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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為符合社會之需求,培育學生成為專業公共衛生人才;因此,本系參酌本校及本院之教育目標,依學士、碩士及博士班訂立教育目標如下:

  

(1) 學士班:培養具有人文、社會、與環境關懷能力之公共衛生基層人員

  

(2) 碩士班:培養具有獨立思考、分析問題、與論述能力之公共衛生專業人才

  

(3) 博士班:培養具有洞察問題、規劃整合、與提出創見能力之公共衛生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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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10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