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暑期實習受理單位及名額如下表,其餘詳細資料請詳閱下方各檔案
有意願申請的同學請於3/13(五)下午五點前繳交資料至系辦,逾期不候。
1.心理衛生科: 申請表、名冊、計劃書
2.檢驗科:申請表、名冊、計劃書、成績單
| 115年度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各業務科受理暑期學生實習窗口及受理名額調查表 | |||||||||
| 單位 名稱 |
聯絡窗口 | 115年暑期 學生實習容額數 |
可接受實習 之系(科、所) |
備註 | |||||
| 職稱 | 姓名 | 聯絡電話 | 受理期數 | 每期人數 | 合計人次 | ||||
| 心理衛生科 | 心理輔導員 | 郭怡均 | (02)3393-6779分機53 | kv5455@gov.taipei | 1 | 2 | 2 | 社會工作、心理、公共衛生、衛生福利及護理學系 | 申請本科實習須接受面試擇優錄取,申請單位請於受理申請收件截止日期115年3月31日前檢送申請表、名冊、計畫書予本科審查,合格者另行面試通知。 |
| 檢驗科 | 技士 | 劉美吟 | (02)2828-0102分機5962 | a24469@gov.taipei | 1 | 4 | 4 | 食科系、公衛、醫技及檢驗等學系 | 1.每校名額1人,限定大三升大四學生,若容額數未滿額,將由該校名冊擇優增加名額。 2.申請本科實習須接受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錄取,申請單位請於受理申請收件截止日期114年4月1日前(紙本以郵戳為憑),以電子信件或紙本郵件檢送申請表及實習前各學期成績單予本科審查,審查結果預計4月15日前回傳各校。 3.各校實習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學生修過以下各科專業科目任二科,且各科成績須達60分以上:食品分析檢驗、食品微生物、食品化學、食品衛生安全、食品法規及檢驗品管規範等檢驗相關科目優先錄取。 4.實習日期:7月1日至8月31日。 |